據報道,總部在蘇浙地區的幾家中小型銀行在上海的個人住房抵押貸(非經營類)業務目前已經暫停。實際上很多小銀行已經通過審核收緊,放款排隊等方式,實質性停止個人房產抵押“消費貸”。
個人房產抵押消費貸——是指以個人房產作為抵押物,從銀行貸款,用于個人消費的貸款產品。一般來說,這種貸款利率相對較低,基準上浮10%左右,貸款上限是100萬(人行規定)。
個人房產抵押消費貸停止的主要原因是,做這種業務“銀行已經無利可圖”。
隨著存款利率的放開,全民理財的覺醒,銀行吸收存款利率節節攀升,資金成本居高不下。小銀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已經達到5.3%。
如果做一筆100萬的個人房產抵押“消費貸”,利率上浮10%,就是4.785%。每年銀行虧損5150元,計算公式為100萬*(5.3%-4.785%)。實際上信貸部門拿到的資金成本肯定比直接存款利率高。
資金成本高了,必須向客戶轉嫁。小銀行資金價格更高,無法支撐過去的客戶結構,部分企業客戶轉移至大行。低利率貸款品種放棄,這是一種戰略性撤退。雖然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沒有暫停,但是從銀行房貸利率的上浮可以窺見(很多地區首套房按揭利率已經上浮10%),房貸在收緊。
在資金成本高的情況下,不少銀行都將信貸資源向輕資產、收益較高的業務傾斜,比如大零售、信用卡分期、信用消費貸、小微貸款等。
存貸利率雙放開是一件好事,迫使銀行差異化競爭,資金成本高的小銀行,自然就要做高利率,高回報的信貸產品。這樣更多的不同種類的客戶,也能夠申貸成功,傳統的“融資難”問題能一定程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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