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公布第三批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名單,認定新鄭市文超家庭農場等269個家庭農場為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繼續保留滎陽市金杏家庭農場等197個家庭農場的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資格。
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經營單位、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轉土地,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為促進家庭農場向正規化、規范化、集約化方向發展,發揮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在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引領和推動現代農業快速發展,我省自2015年開始,每兩年認定一批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前兩批共認定省級示范家庭農場253家。
2019年,省農業農村廳開展第三批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評審,并對前兩批省級示范家庭農場進行監測。經自愿申報、鄉鎮和縣級初審、市級復核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我省的新鄭市文超家庭農場等269個家庭農場被授予第三批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繼續保留滎陽市金杏家庭農場等197個家庭農場的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資格。
截至目前,我省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4071家,其中省級示范家庭農場46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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