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日印發的《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天津將不斷完善“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力爭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散亂污”企業關停取締、搬遷或原地提升改造,嚴防死灰復燃。
天津市環保局機動車處副處長張澤生介紹,自去年5月天津全面啟動“散亂污”企業整治以來,共排查出2.1萬家“散亂污”企業,目前已經完成整治2萬家。按照計劃,剩余1000多家“散亂污”企業的整治工作將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張澤生表示,為提升“散亂污”企業整治精準施策的水平,天津對“散亂污”企業主要采取了動態排查、分類施治、一企一策、動態調整等措施。“‘散亂污’企業的整治方式主要有關停取締、搬遷改造提升和原地改造提升三類,整治方式確定后,如果外部條件發生變化,只要能夠滿足整治要求,可以對整治方式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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